冗余规则

如果你采购业务,不需要使用当前所有的员工,你能让他们通过法律去吗?卡罗琳Mumby就业法律要点回答了这个棘手的问题。

简而言之,只要你不会取代这些员工与新员工,或聘用冗余员工优惠的条件,如果这些解雇是必要的业务在经济上是可行的,你是安全的。但是有考虑到几个重要的点。

例如,做一个所谓的后被解雇处理模式传输(这是一个商业购买作为一个持续经营)是危险的。如果被免职的原因与转移将自动被视为不公平的,除非它是一个经济、技术或组织的原因。

没有法定的定义是“一个经济、技术或组织原因”(ETO)。然而,解雇冗余的原因,经常被视为被否决的原因。作为一个经验法则,问以下问题之前解雇一个员工在处理模式的情况下:“把购买的业务完全向一边,你会有一个公平的理由解雇的正常规则冗余?”

这需要你评估是否有真正原因制造裁员,如减少工作。这可能是由于降低了客户需求还是因为你已经找到一个更有效的工作方法。

如果答案是“是的”,只要你运用的规则选择,咨询和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在正确的轨道上。2006年4月有一些修改才能处理模式(如下)为了简化这个复杂的立法:

  1. 第一个是解雇的出售,而不是直接连接到一个表示原因——这将自动保持公平。
  2. 第二个是当销售不是解雇的主要原因,但原因是与转移,有资格作为一个否决原因——这可能是公平的。如果埃托奥的辩护理由是成功它将被视为解雇的情况下“其他一些实质性的原因”,并受规则的合理性。
  3. 第三为唯一或主要原因是解雇与传输无关——这些将会处理模式之外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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